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

A Good Friend of Mine

  寫在前頭,我必須先聲明裡面的主角不是我,不過我知道你們一定不會相信。有趣的是,一但我先說這是我經歷過的,一定也有人會覺得我是在瞎掰,為了寫無聊小說而掰的。沒辦法,我還是先說一段我自己的故事好了。不過就像所有的前例,除了我以外,其他人物都還是用代號就好。

  我念國中時有一個朋友,叫做Tim,在那個班上,Tim大概是非常少數我可以說得上話的朋友。他的功課大概是在班上的中間前面,大約可以上鳳中,拼一點可以上雄中的那種程度。我剛進這班時,功課不算好,約是後面五名,以那時來看,大概上崗中或旗美。我因為混過放牛班,講話很酷,也認識不少所謂的小角頭,所以Tim很羨慕,因為他一向崇拜那種小說裡浪蕩江湖的英雄。所以雖然我比他矮,比他瘦,又比他功課差,他還是很敬佩我。當然,這跟我有一次,跟別人借了扁鑽防身,故意露出來給他看過也有關。所以他之後就稱呼我為師父。他腦袋不算聰明,不過家裡有錢,天天補習,所以他會把補習資料也設法給我一份。我有時無聊就作一下裡面的題目,他總是很驚奇為甚麼我沒補習也會作,所以也就更崇拜我了。我跟他算無話不談,連在家被老爸揍以及在外面泡馬子這種事都會跟他說,甚至還帶他去去看小電影,那時最紅的就是愛雲芬芝,我跟他就常去看,兩個小男生雖然甚麼也不懂,但是這件事成為我們的共同秘密,要成為好朋友總是要有一點跟平常不一樣共同的東西才行。他總是跟前跟後的討我歡心。對於有這樣子的朋友我很開心。不過別誤會,我心裡一點看不起他的意思都沒有,因為我知道他是真心喜歡我,我也真心喜歡他。那時年紀小,以為彼此會成為終生的好友。當然,也可以想像到,其實Tim是一個很沒自信心的人。

  但是,經過一次跟父親意外的交易,我突然功課變好了。當然,這引起了一陣騷動跟混亂,在那個連一分兩分都會斤斤計較的年紀,一個外來生突然竄起,是會讓其他學生害怕的。不過,經過一番經營,我漸漸獲得老師以及班上多數同學的歡心。要作到這一點其實一點也不難,只要幫老師分攤上課的工作,例如把黑板先抄好,幫老師教同學,考試偶而考個全校第一名讓老師威風威風,然後不藏私的教同學他們不會的題目,或者買些零食來分大家吃,考完試後偷偷帶大家去看小電影,諸如此類的。除了少數跟我有拼面的同學外,其他人幾乎都變成我的朋友,這大概也因為我受到老師的信任的關係,西瓜總是偎大邊,那時即使有人去告狀也沒用。但是老實說,我心中真正的好朋友還是只有Tim。

  可是Tim的功課卻漸漸落後了,原因不是他不努力,而是到了三年級,學校重視的是模擬考,對於大範圍的考試,Tim比較不擅長。我花了很多時間在教他,不過進步有限,能維持在班上的前半就不錯了。對其他同學,教不會我是不在乎的,但是對於Tim,我會越教越氣,因為我希望他可以變強,然後跟我一起上雄中,然後再一起上同一所大學。可是,Tim卻始終無法跟上來,看到他一天天的落後,聯考一天天的接近,我的心越來越緊張。因為,我發現他對我所教的東西回應越來越慢,我看得出來他很認真,可是事實卻是如此。

  就在第十次模擬考,這是倒數第三次的全校模擬考,也是第一次考國一到國三的所有內容。我照例考全校第一名,而Tim卻落到全校三百名以外。那一天放學,我跟他一起走回家,他在路上哭了,因為他擔心他回家會被罵,也擔心他連鳳中都沒得念,他說他不想回家,希望可以到我家去住一個晚上,然後要我明天幫他在他父親面前說說好話,因為我是全校第一名的所謂的好學生。我氣得說不出話來,心裡著急,又希望他可以振作,我想,也許用激將法可以行得通。我罵他沒志氣,不配作個男人,所以也不配作我的徒弟。我跟他說,他要是想繼續跟我在一起,就要考進全校150名再說。我裝冷酷的丟下這句話,然後不管他地走了,其實我講這些話時,心裡很難過。我真心希望,他可以一起跟我進雄中。

  假如我那時知道我會就這樣失去一個朋友的話,我就會好好聽他說話,讓他到我家跟我窩一個晚上再說,即使知道我還是不能幫他把功課變好。

  第二天一早,我在學校門口等他一起進教室,他遠遠走來,樣子非常悽慘。等他走近時,我發現他應該在家裡被打了。我跟在他身邊,跟他說我一定會繼續幫助他,還說了一大堆自以為是的鼓勵的話。不過他沒有任何反應的向前走,好像我不存在似的,這是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,因為他一向崇拜我這個師父。那一天,他沒跟我說過話,以及之後的每一天。他每天默默到學校,不管上不上課都把臉埋在書堆裡。不管我怎麼逗弄他都沒用。

  聯考結束,他只考上崗中。我自此失去這個朋友。

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其實是殘酷的,與其說他是個人,不如說他是半隻野獸來得恰當,失去一個朋友對這個年紀的孩子來說好像不是件大事,因為開了學,我又交了新朋友,認識了一個新馬子。至於跟Tim的友誼,我很快就忘到腦後去了。真是的,不過在半年多前,我還跟Tim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朋友,還想跟他上同一所大學,當一輩子的好朋友。他一輩子都叫我師父,而我一輩子都當他是我的徒弟。

  跟Tim在一起所發生的往事,要不是我的另一個朋友Alex的關係,我也大概也不會回想起來。

  Alex是我大學同學,同時後來也是我的同事,後來他離開我們原來一起工作的地方自己去創業。我忘了我們那時為甚麼大吵一架,記得那時我非常生氣,決定再也不理他。當時,他看來也很決絕,因為雙方都不認為是自己的錯。不過,三個多月後,Alex主動打電話給我,說是要來拜訪我。我雖然沒好氣,但是人家要來我總不能說不好,那個周末,他帶著一瓶威士忌來找我,他沒有說一句道歉的話,因為他還是不認為那是他的錯,不過因為他重視我這個十多年的好友,所以他特地來找我,用意不在分出誰對誰錯,而是在,不管誰對誰錯,我都是他的好朋友這件事實對他來說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 那天晚上,我們一邊聽著用Krell KSA 100加上Mark Levinson ML11雙擴大機推動著的加上Sound Anchor特製腳架的B&W 801S3喇叭,訊源是飛利浦LHH800加上Meridian頂級DAC,以及VPI TNT2 加上Graham 1.5T唱臂,唱頭是VDH DDT2,再配上Siltech,XLO,Audioquest與TaraLab等粗到不行的線材。兩個人幾乎把一瓶威士忌喝光。之間,Alex跟我講了他的一些往事。那一天起,我終於把Alex當成我這一輩子最可以信賴的朋友,有他這個朋友是我的幸運。

  到今天,我還記得,我們第一張聽的唱片是Dan Fogelberg的純真年代,這是兩張一套的黑膠唱片。

Alex有個不算太讓人高興的童年,他小時候家裡窮,身體又不好。母親為了生他也生了病,導致後來幾年裡身體一直很差。所以父親並不喜歡他。父親雖然收入不多,不過愛喝酒,要是喝醉酒回到家,不是打就是罵,哥哥姐姐被打一頓就算了,Alex不但被打,父親還會罵他,大概是白癡,啞巴,笨蛋,賠錢貨隻之類的亂罵一通,反正父親看到他就心情不好,這也常常連累哥哥姐姐,所以哥哥姐姐也不是太喜歡這個弟弟。因為如此,Alex自小就愛哭愛鬧,也很彆扭,又常生病。平常只有在沒有人的時候,母親會抱著他,一邊哭著說一些Alex那時還聽不懂的話。這大概就是Alex上小學之前的事,總之,家裡其他人都不喜歡他,母親又只會哭,所以大概也不喜歡他。Alex沒上過幼稚園,也比其他一般小孩晚了快兩年才上小學,原因除了是他是七月底出生的以外,據說也因為是身體不好,所以又晚了一年。

又瘦又小,脾氣彆扭,不太講話,不跟其他人一起玩,Alex在小學的班上很不受歡迎。小孩子並不會體貼這樣子的同學,會這樣應該是有原因的,所以Alex時常被欺負,這樣子的欺負其實也不嚴重,不過是走過去偷偷打他一下或是一起玩的時候故意把他不算在內。跟Alex坐同一張桌子的孩子只要Alex手有一點超過桌子的中線就會一拳打過來。要不是班上有一個人對他特別好,他真不想去上學。

每當他心情難過或是身體不舒服,一個人蹲在角落的時候,燕妮總是會跟他一起蹲著,拍拍他,要不然就是用手摟住他的背,一邊安慰他。燕妮是個可愛的女孩子,每天都綁著梳得很漂亮的辮子,雖然規定要穿黑色的皮鞋,不過她的皮鞋總是比別人亮,襪子也都有蕾絲。一個小公主跟一個小乞丐在一起,常會引起同學的嘲笑,所以偶而他也不喜歡燕妮跟自己在一起而會故意鬧脾氣,可是燕妮總是非常好脾氣的等他心情轉好,然後再一起玩遊戲跟作功課。放學時,他們會在離開校門後手牽手走到該分開的路口,然後才揮手說再見。

隨著年紀增長,身體變好,Alex不再那麼跟小一點的時候那麼不合群以及討人厭,四年級時班級整併後,他開始可以交一些朋友,功課也開始不會老是殿後。跟燕妮還是一樣的相處,不過不再常是燕妮在安慰他,而是一起快樂遊戲的多,班上的同學都似懂非懂的說他們是一對,比較認真的說。Alex覺得長大後,他一定要跟燕妮結婚。

燕妮在他們國小五年級時轉學了,不是轉到其他學校,而是移民到美國去了。這件是很突然,因為四年級結束,他們才互道再見,相約在隔一個星期的返校日再見。那一天燕妮沒有來,直到開學,Alex才聽老師提到她移民的事。一個小孩子對這樣子的事能有甚麼辦法呢?Alex難過了幾個禮拜,但是畢竟是小孩子心性,終於也淡忘了這件事,因為那時他迷上打彈子,每天到彈子房練功。

不過,他永遠都記得的一幕是,燕妮用手緊緊摟著蹲在地上,抱著疼痛的肚子,一邊哭泣的,瘦弱的小男生。

從此,只要是他認定是好朋友的人,他都很重視。也許,好朋友會在下一刻消失到不知道甚麼地方去。

(待續)